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 公司股票上市现金选择权派发的 提示性公告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火狐体育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8-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由于市场变化,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纺机”或“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控股”)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2、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启动异议股东及另外的股东保护机制,由恒天集团向除恒天集团、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机集团”)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3、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经纬纺机,证券代码:000666)已自2023年9月1日开市时起开始连续停牌。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满足条件的A股股东所持的每1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将获派1份现金选择权权利,获得现金选择权权利的A股股东可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9.24元/股)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并在清算交收后获得现金对价。

  4、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限售、已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限售、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经纬纺机股票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投入资金的人在申报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5、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期间(具体日期另行公告)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内以其持有的经纬纺机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恒天集团。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A股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没办法取得相应的现金对价。

  6、截至2023年8月31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经纬纺机收盘价为8.97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9.24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9.24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标的股票(即经纬纺机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未超过50%,同时,本次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Delta值的绝对值未低于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采用交易系统方式提供现金选择权(系统申报时显示为“现金选择权”业务),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文“三、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之“(一)行权确认”。

  7、本提示性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安排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另行公告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具体时间安排。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详情,应阅读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方案》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为除恒天集团、中纺机集团外的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1)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限售、已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限售、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2)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经纬纺机股票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投入资金的人在申报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具体日期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经纬纺机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恒天集团。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有的可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数量派发。

  1、现金选择权将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持有经纬纺机股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

  2、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且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均持有经纬纺机股票,则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股数量,按照持股数量大小排序依次派发,直至实际派发数量等于该股东应享有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经纬纺机股东所持每1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将获派1份现金选择权权利。

  扣除恒天集团、中纺机集团持有的公司238,207,179股股份,及另外的股东持有的为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公司215,642股股份,以及退市外资股180,800,000股股份。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恒天集团预计将为不超过284,907,179股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最终派发数量待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后经核定的数量为准。

  行权比例为1:1,即现金选择权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出售1股公司股份。

  在交易系统申报期间,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会员单位提交行权申报指令。

  行权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现金选择权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营业部识别码、行使现金选择权份数等内容,并按照深交所规定的格式传送。

  行权申报指令在当日竞价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如需撤销,请于申报当日竞价交易时间截止前提交撤销申请。

  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S日(S日指交易系统申报期间的任一交易日,下同)接收的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S日日终进行清算,并在S+1日交收时点按照逐笔全额非担保的原则进行交收。

  2、在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前,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确认其拟行权的数量不超过其证券账户中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账户中有足额的经纬纺机股份。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和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应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并且应于申报前解除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3、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不得再行转让或在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现金选择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

  4、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经纬纺机股票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投入资金的人在申报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6、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7、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期间进行转托管等可能会引起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证券账户托管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无法行权,因此特别建议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会引起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所在交易单元变更的行为。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交易系统申报期间的任一交易日S日,根据深交所S日收市后发送的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记录,对当日行权申报进行有效性检查和逐笔清算,并将清算结果通知公司和各股东所在的结算参与人。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S+1日最终交收时点16:00点,根据S日的清算结果,对S日的行权申报进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具体过程为,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申报顺序检查对应投资者账户内可用现金选择权和可用行权股份是否足额,以及行权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内可用资金是否足额。上述证券和资金均足额的,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现金选择权行权交收。

  (五)申报期满后,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方式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所产生任何税费自行承担。

  虽然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但并不代表强制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必须接受本提示性公告中的行权价格并申报股份。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能选择按本提示性公告中的价格将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或者选择继续持有经纬纺机股票。

  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A股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没办法取得相应的现金对价。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安排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另行公告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1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4条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司股票自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9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2)、《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2023年9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继续推进主动终止上市及现金选择权等相关事项,且目前公司仍无法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9.4.5条,如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则公司将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如公司自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