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4中小学招生政策陕西2市已公布→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火狐体育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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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级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咸阳市户籍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健康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咸阳市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以县为主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二)县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内招不满的,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批准计划可以跨县域招生。

  (一)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秦都、渭城两区实行网上登记报名;其他县市结合实际确定登记方式,鼓励使用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实行网上登记报名。

  (二)民办学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报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入学。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一定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合乎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小提示:篇幅有限,你们可以在【西安本地宝】微信后台对话界面,回复【入学】,即可查看政策原文以及招生日程表。

  铜川市教育局6月12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部分内容如下:

  (一)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深入推动“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非流动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是根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在审核居住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辖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统筹安排。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权利。各相关单位和随迁子女父母对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权利。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要充分的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根据区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合乎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保障相应学位。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要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学校学位不足以满足学区学生入学需求的,由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所在区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在市域内适当跨区县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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