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秋咸阳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明确了快戳!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火狐体育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9-11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平等入学。3月3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学期,咸阳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市教育局规定,咸阳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增小区和人口等因素,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进行完善和修订。公办学校不能够满足辖区学生就学需求的,县市区政府应委托辖区内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并与其签署协议。接受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由县市区划分相应的招生学区,并按照区域内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教育经费和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学生数量,拨付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公安、工商、计生、社区及村委会联系,对辖区内携带子女的务工人员认真摸底,建立详细的学生入学档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接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分学区内合乎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对确因容量限制、接收有困难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辖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学区以外学生,必须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所招学生不得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

  学校采取校长包村、教师包户责任制,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做全面摸底,督促家长依法按时送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无故不到校的学生超过一个星期的,学校及时组织劝返;劝返无效的,学校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做标识,并及时报告当地镇办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向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或其他委托监护人发送限期入学、复学通知;对经督促教育无效的,报告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依照法律来追究家长或其他委托监护人法律责任,采取强制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与当地残联、民政部门联系,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根据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情况,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以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接受合适教育。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其意愿自主选择公办学校入学。

  各小学实行“零起点”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任何学校不可以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学习管理机关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育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县城以上学校招生,严格审核借读学生,正确区分以借读为名的择校行为,坚决禁止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情择校、以钱择校等违规行为。

  县域内城乡学校入学新生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逐步减少大班额数量,到今年年底,全市乡村、镇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消除大班额;市区及各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须为学生新建学籍。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可以先建立临时学籍号,待取得真实可用的身份证号并通过认证后,获得正式学籍号。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可以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市教育局负责这个的人说,将在全市开展规范招生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别对一些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主动受理群众的投诉和咨询,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不好影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市教育局专设举报电线(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