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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此公司被查!已构成违法

来源:火狐体育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9-28 10:42:44

 

  4月下旬,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望里镇南岙村有棉纱生产加工厂环境噪声扰民。该区域属于居住、工业混杂区域,为噪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

  该企业从事棉纱生产加工,主要生产设备有:纺纱机1台,并条机2台,梳棉机6台,清花机1套。4月25日20时18分至21时55分,该企业正在生产,生产车间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噪声。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现场对该单位厂界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

  4月26日,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值为67分贝和61分贝,超过《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2类昼间60分贝的标准。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该行为已构成违法。

  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6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依法向该企业送达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和期限。在法定期限内,该企业提交陈述报告,声称由于设备配件损坏导致噪音增大,已维修完成并重新检测,噪音已达标排放;同时受疫情影响,生意不景气,经营、资金十分艰难等理由,恳请给予从轻处罚。

  6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核实并重新安排环境噪声监测,确认该企业已经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整改,6月28日第三方环境检验测试公司出具检测结果为噪声排放合格,同意给予酌情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依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综合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环境影响程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持的时间、建设项目地点、环境违法次数和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不好影响等裁量因素,同时,鉴于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2156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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