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重要通告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火狐体育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6-24

  

  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关于逐步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建议》和《咸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级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长武县户籍适龄儿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原因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地镇办中心小学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按照“划片招生、统筹调剂、免试入学”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促进均衡发展。

  1.恒大小学、实验小学分校区、昭仁街办中心小学、西关小学、灵凤小学5所城区小学一年级,按照区域划分采取网上登记、资格审核、发放入学通知书三个环节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自有房产优先、租住户次之的顺序依次审核,满员后未被录取的,由昭仁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一)核定招生计划。7月20日前,根据全县中小学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考虑、核定招生计划。

  (二)公布招生区域。7月30日前,县教育局通过政府网站、长武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划分。

  (1)网上注册登记。8月8日8:00至12日18:00,恒大小学、实验小学分校区、昭仁街办中心小学、西关小学、灵凤小学5所城区小学,按照公布的划分区域,选择对应小学在网上注册登记,逾期不再登记,责任自负。

  登记方法:家长通过微信扫描“长武县城区小学招生信息登记二维码”,按照“注册、登录、填写学生信息、填写家长信息、选择登记学校”的顺序进行网上登记。

  登记需要注意的几点: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种作为入学条件进行登记,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持假证件登记的,取消登记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2)资格审核检查。8月15日至17日,5所城区招生划分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网上登记的学校进行资审。

  提交证件:(1)户口簿;(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本区域内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租住户提供居住证、租房合同、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4)非本县户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镇办政府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到我县就读的流出证明;以上所需资料签发(落款)时间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

  A、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B、招生区域内非流动人口(非招生区域内户籍具有招生区域内房产的)和特殊群体子女在划定招生区域内的。

  (3)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8日至19日,5所城区学校公布招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满额后未资审、资审未通过或因区域内学校学位己满未能入学的,由昭仁学区按照各小学学位剩余情况统一调剂,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其他小学一年级,各中学七年级,按照划定片区由对应学校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的资料报到注册。

  (一)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提前研判,按照“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招生入学政策,为群众解答疑问、回应关切,尤其要积极宣传招生区域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各校要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子女(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是根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合乎条件的特殊群体子女应入尽入,接受义务教育。烈士子女、合乎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三)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各中小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册两表四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全面摸底,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做到底数清;对本区域内在外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全面掌握,确保学生去向明、不流失,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从户籍地流入我县的学生,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镇办开具的就读流出证明。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严格招生实施程序。各校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招生入学工作中,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优化简化招生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学资格审核检查证明材料清单,学校不得把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的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加强招生全过程管理,招生计划、登记、资审、招生结果全程公开,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入学的前提和条件。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结果;严禁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11月1日前,各中小学校要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区域划分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同时,县城中小学校不得互转学生,确保良好招生秩序和教育环境,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六)严肃问责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为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范有序进行,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负责,加强风险研判,引导家长合理预期。城区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区域划分进行登记、资审,对资审不合格的要向学生家长说明原因,并讲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合理分流生源,及时合理化解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及时做出解释和妥善处理,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招生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学校校长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