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动终止上市现金选择权股权 登记日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火狐体育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8-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纺机”或“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了《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5)。由于市场变化,经纬纺机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控股”)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以上事项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方案,原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13日。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方便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投资者将股票转移至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经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变更为2023年9月22日。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有必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于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前(2023年9月22日,含)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日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公司董事会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续符合上述法定条件;

  3、本次征集表决权包括线上征集和线下征集,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任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本次线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12日(网络征集结束日)下午3:00。本次线:00。

  本次表决权征集人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纺机”)董事会。

  为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度,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征集本次会议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表决权”),具体议案名称如下:

  为进一步保护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并顺利完成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由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公开征集审议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的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征集表决权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征集对象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同意意向的表决权,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表决权的征集不接受与上述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2023年9月11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次线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12日(网络征集结束日)下午3:00。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重要的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

  2023年9月11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任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为便利股东参与本次征集,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网络征集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征集平台”)参与本次征集。

  在网络征集平台首页或“活动列表”页面中选择拟参与的公开征集活动,点击“授权委托”。

  按照《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传授权委托所需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授权委托”。

  (C)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A)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其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类别一致,如自然人股东使用身份证开户的,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自然人股东使用护照开户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如没办法提供与开户时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则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该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性文件,该等证明性文件中应明确载明该股东当前的身份信息与开户时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相关联的内容);

  (B)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上述文件原件扫描件送达后,再将原件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委托专人送达或其他可以签收确认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的,以电子邮件到达公司邮箱日为送达日。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时间截止(2023年9月12日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表决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指定地址如下: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为有效:

  A、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本公告确认的方式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7:00)之前送达;

  C、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D、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表决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1、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来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表决权的活动;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委托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表决权,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3、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会的权利,且本次征集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4、股东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的,应当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但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5、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7、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身的表决权不被他人侵犯。

  委托人声明: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本股东是在对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或“征集人”)征集表决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签字人签署本委托书已履行了本股东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已得到充分合法授权。本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表决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本股东将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征集人。

  在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之前,本股东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本股东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的,应当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但本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本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股东作为委托人,兹委托董事会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并代表本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附注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如股东为法人或机构的,则填写法人或机构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编号。

  附注2:请填上股东拟代理委托的股份的数量,股东持股数量以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股东将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权利份额委托给征集人。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的相关信息将视为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份信息;如所填写的股数大于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则该股东的持股数以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