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3年青岛市北区小学入学指南+招生材料准备(附图片)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火狐体育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8-24

  

  答:入学年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即“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答:(1)户籍本;(2)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房屋产权应为100%,如房屋产权共有的,共有人的范围人仅限为孩子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若产权人与儿童不在同一户籍内,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3)出生证;(4)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5)特殊情况还需要携带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并应确保相关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实信息不作为报名依据。

  答:因身体健康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待现场确认时,由家长向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家长的缓学申请书、证明学生身体情况的医院证明、病历或有关部门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经学校调查后交由市北区教体局审核。

  4.户籍地在市北区但无房产、需到房产所在市南区或李沧区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怎么办?

  答:适龄儿童需在房产地址实际居住。需先在市北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再到市北区中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站(洮南路93号)登记。符合跨区就读条件的,7月中旬由市北区教体局与房产所在地的区教体局进行转交对接。

  答: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这个“就近”是指“相对就近”。因人口分布具有不均匀性,学校建设也不是绝对的均匀分布,就近入学并不代表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市北区正在慢慢地改建、新建学校,科学调整学校布局,保证市北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市北区教体局将依据相关规定保障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南、李沧户籍儿童,可向户籍地教体局申请跨区进入市北区就读。7月中旬由户籍地教体局与市北区教体局进行转交对接后,市北区将统筹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满半年以上(以登记日为准,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父母至少一方有自有住房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半年以上(备案以登记日为准,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的住所,用途须为住宅;

  (3)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市北区务工半年以上(以登记日为准,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满半年);

  (4)符合相关规定的入学年龄(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完全符合以上4个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适龄儿童,市北区将统筹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答:(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之一的市北区居住证;(4)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或青岛市房屋出租登记备案证明;(5)适龄儿童父母就业的提供社保缴费明细(由单位在市北区缴纳);自主经营的提供市北工商营业执照;(6)出生医学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等其他材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非市北区户籍儿童,如申请入学的材料不合乎条件,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待材料合乎条件时,可于规定的时间申请转学。转学有关问题,敬请关注“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

  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进入市北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即可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爱山东”APP:APP首页左上角,选择“青岛市”,搜索框输入“入学服务平台”,并在搜索出来的结果中找到“市北区入学服务平台”,点击这里可以进入。